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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问答

有工作单位的人又同时作为个体工商户业主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整理:银穗集团 阅读:543 时间:2021/05/31

比如,我在单位一个月6800,作为个体经营户向企业提供了80万的货物,代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年终进行汇算时如何计算我应交的所得税?


解答:


根据描述,您其实是同时取得了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


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都是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但是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不同。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所得;年度汇算的时间为:次年的3月1日-6月30日。


经营所得的年度汇算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3月31日。


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是分开进行年度汇算的,不需要将二者收入(所得)相加。


一个纳税人在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情况下,只有综合所得可以扣除基本费用6万元/年,经营所得不得再扣除基本费用。


因此,您可以对工资薪金所得等,单独进行汇算清缴,并扣除基本费用6万元,以及社保个人部分、专项附加扣除等。由于您每月工资只有6800元,如果没有其他综合所得收入的话,年收入低于12万元,是可以豁免进行汇算清缴的。


对于个体工商户年开票80万元,需要区分是查证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查账征收的话,需要根据完整的账簿记录、财务报表等进行汇算。核定征收的话,只要销售收入没有差错核定收入范围的,且已经按照规定预缴了税金的,则不再需要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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