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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法律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种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注意事项

整理:银穗集团 阅读:573 时间:2021/07/16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种类


(1)独占使用许可


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时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


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 普通使用许可


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经济合同应有的必要条款外,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商标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人资格;


2、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自己的注册商标;


3、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一致;


4、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不得超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范围;


5、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期限应当在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


6、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被许可人再许可的条款。


以上就是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种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注意事项的简单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商标许可使用是商标所有权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利,比较容易跟商标转让混淆,引发争议甚至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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